據人民網消息 1月14日,廣西某藝術院校兩名同一宿舍的女生突然出現中毒現象,經送醫院檢查,是亞硝酸鹽中毒。兩女生的室友曹某落網後稱,她在倒水過程中不慎將亞硝酸鹽掉入飲水機里。2月14日,記者從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檢察院獲悉,曹某因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已被批准逮捕。
   “我不是故意投毒的,我本來想用亞硝酸鹽沖水喝自殺,卻不小心把亞硝酸鹽灑進飲水機里了。”曹某向警方講述了整個過程。
   曹某稱,1月13日晚上,她因一時想不開,便想到用亞硝酸鹽自殺。但在倒水過程中,手上的亞硝酸鹽有部分灑落在飲水機上和地上。但當時陽臺沒有開燈,她看不清楚到底有多少亞硝酸鹽灑落或具體灑在什麼地方,以為大部分都掉在了地上。
   曹某稱,她用瓶子喝了一小口亞硝酸鹽水後,覺得為小事這樣做不值得,就把剩下的水全都倒進宿舍水池裡,隨手把瓶子放在宿舍的桌子上。她也感覺有點頭暈,於是沒有清理灑落的亞硝酸鹽就上床睡覺了。曹某說,她不敢讓舍友不喝水或者把水倒掉,因為怕別人知道她想自殺。
   檢察機關認為,儘管曹某辯稱是“一不小心掉進去的”,但不管是有心還是無意,在明知亞硝酸鹽是毒害性危險物質,服用後可以致死的情況下,明知已將亞硝酸鹽灑落且有可能灑入飲水機里,但其沒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結果的發生,因此,其主觀方面屬於間接故意。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檢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曹某的決定。  (原標題:一個不小心同宿舍兩女生飲水中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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